[单选题]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
解析: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来看,单位犯罪虽然主要是故意犯罪,但并不排除单位也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因此,A选项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错误;单位犯罪虽然大多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但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如一些过失单位犯罪,即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另外,即使在故意犯罪中,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故,B选项也不是正确选项。虽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用以双罚制为主的处罚原则,即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但在刑法中也规定有不少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的单位犯罪。因此,C选项也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在我国刑法中,有些单位犯罪并不对单位判处刑罚,而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上述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都规定只处罚自然人。故D选项的内容是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相吻合的,是正确选项。于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不能取决于犯罪目的是否实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正确答案 :D
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B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属于犯罪既遂。
[单选题]甲驾车超速行驶,将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当场身亡。肇事后,甲驾车逃离现场10公里处,给家人打电话,家人劝告其打电话报警并留在原地接受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甲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此案中()
正确答案 :D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解析: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幅度加重处罚,但是甲同时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选题]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对某批产品采用虚报出口和伪造出口退税单证的方法,骗取出口退税款20万元(已知该批产品已交纳税款21万元),则对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B
B、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解析:《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这个知识点连续几年反复多次考查。行为人纳税后再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根据其骗取的数额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没有超过其原先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应当按照偷税罪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已经超过了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对超过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对骗取的相当于缴纳的税款部分顶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偷税是应当交纳税款而不缴纳,因此缴纳后又将其骗回的,可以视为根本就没有缴纳,定偷税罪。而超出部分是行为人不仅不缴纳,还骗取国家的税款,因此要定骗取出口退税罪。这也是为什么偷税罪的法定刑要比出口退税罪轻的原因。本题中,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原先缴纳的税款是21万元,而它骗取的税金为20万元,还没有超过其原先缴纳的部分,因此是缴纳后又骗回来,应当以偷税罪一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为B。
[多选题]某民办高校的负责人丁某在与某实验仪器制造厂的采购化学实验仪器的过程中收受了回扣7500元,并将这些钱款全部交给他的妻子购置个人化妆品。对于丁某的行为,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ABD
A、丁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丁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D、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商业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罪名,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题考察的就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的行为,所以构成商业受贿罪,注意该题中的“民办”二字以及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所以ABD均是错的。
[多选题]梁某工作于某大型的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公司在2007年4月做出重大的投资行为决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梁某在代表该公司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的同时并没有对这一事件予以公告,导致大量小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D
A、梁某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公司的行为,不应追究其本人刑事责任
B、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D、梁某构成抽逃出资罪
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订过的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犯罪主体是单位,但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公司、企业中提供虚假财会报告和不依法披露信息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该罪实行单罚制,并不惩罚单位。该罪中的“重要信息”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披露的相关信息。《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所以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他的行为特别偏向于不依法披露信息,故C对,AB错,这里要注意修正案的改动。而抽逃出资罪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显然与本题不符合,D项错误。
[单选题]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没有拘役所的地区,由()执行。
正确答案 :D
看守所
[单选题]某汽车司机驾车在马路上正常行使,突遇一行人违章横穿马路,司机避让不及将行人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无责任。该司机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 :A
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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