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乙国无义务将加西亚等四人引渡到甲国 如果乙国不引渡,则应当在乙国对加西亚等四人进行刑事审判
题目:甲国某民航飞机在乙国领空飞行时被乙国公民加西亚等四人劫持,后乙国将加西亚等四人控制,甲国提出引渡请求,但被乙国拒绝,甲、乙两国均为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但两国之间并无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A正确,依《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第8条,只有在订有引渡条约的条件下才有引渡义务,否则,引渡应遵照被要求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B正确,符合上述公约有关引渡或起诉的规定。C错误,依公约第5条的规定,罪行是针对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或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甲国可以依本国法进行刑事管辖。D错误,依《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规定,劫持航空器罪不属于其管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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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排除犯罪性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发生争执,之后甲后悔,为道歉约乙到家中。乙来,还带丙、丁二人,气势汹汹。甲害怕即关门,乙、丙、丁破门而入,追打甲,甲跑到厨房拿出菜刀抵抗,把丙脸上砍了两刀,重伤。甲逃到外边,乙、丙、丁继续追打甲。甲是正当防卫
妇女甲以为与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由于乙的行为得到了妇女甲的同意,故乙不构成强奸罪
解析:A正当防卫。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现场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B是自救行为。D如果被害人承诺动机错误,应认为该承诺具有效力,阻却违法性。这种错误仅仅与承诺的动机有关,故不影响其效力,对方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多选题]"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刑事诉讼法》第53条。
[多选题]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下列正确的说法有: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5~88条,《行诉解释》第67条第2款。
[多选题]小孙独资开办的商行因销售假冒商标的五金产品被工商局罚款,小孙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工商局又作出对商行处以停业整顿处罚的处理决定,小孙再次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法院应合并审理两案
法院不可以合并审理两案
法院应分开审理两案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行诉若干解释》第46条。
[多选题]甲航空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乙公司按照甲公司指示向出卖人美国波音公司购买波音747型客机一架并将之交付给甲公司承租,租期20年,租金每年一千五百万元,租期届满后该飞机归出租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日该客机在停机坪上遭雷击导致损毁,则乙公司仍有权要求其支付租金
因该飞机被雷击,甲公司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飞机给乙公司,乙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如果该飞机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其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除非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预租赁物的选择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7、10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不影响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预租赁物的选择的,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的支付。此外,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应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租金。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答案选ACD。
[多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举办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亿元,合同约定,甲从2012年到2016年共向乙银行贷款额度为2亿元,用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同年,甲与丙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丙公司为承建该批楼盘,请丁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丙公司租赁了己公司的大型吊车5台(每台价值30万元),由戊公司和庚公司为丙公司的租赁合同作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在楼盘开发过程中,甲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与辛公司、辰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甲又将该套房屋分别与壬和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壬办理了预告登记。因甲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丙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
下列关于壬和癸房屋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壬可以就购买房屋的权利对抗乙、丙的权利
丙的权利只限于所建楼盘
解析:1.根据《物权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银行对甲企业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在确定之前不得转让,故A项错误。
乙银行将已经发生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转让效力。但甲银行不能自动取得对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1亿元的抵押权。故B项错误。
对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可以转让,当应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故C项正确。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在确定之后依法可以转让,该转让应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2.根据《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A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故B项正确。
丙与丁签订的设计合同无须取得甲的同意,但设计方案应取得甲的同意。故C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可知,丁的设计方案存在足以影响工程质量的瑕疵的,应当由设计人和承包人负连带责任。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3.根据《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故A项正确。
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故B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保证人不得以此进行抗辩,其自愿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追偿。故C项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入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所以戊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应首先向债务人丙追偿。对债务人丙不能承担的部分,可要求连带保证人庚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项。
4.根据《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故A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可知,无权解除合同,故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知,如果仅就部分租赁物存在瑕疵危机人身安全的,则不享有解除整个合同的权利。故C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故A项正确。
预约具有独立性,甲违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而非缔约过失行为。故B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巳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知,因为甲将房屋卖给他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向辛双倍返还订金。故C项正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6.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依照我国司法实践,就抵押权先于预告登记的,应首先保护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购房人的权利,其次保护承包人优先受让权,最后保护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故A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该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1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题中,葵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故B项错误。
甲乙设立抵押权时,该楼盘尚未建设,乙的抵押权不涉及所建楼盘。故C项错误。
丙的优先受偿权仅是针对所建工程。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项。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A项正确。《立法法》第26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D项正确。《立法法》第2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而非B项中的全国人大主席团,B项错误。《立法法》第31条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因此可知,此处为"可以"而非"应",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