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如果大地公司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只需土地管理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国家作为城市土地所有者的收益,应当纳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国家大型建设项目投资、国防支出、教育拨款、转移支付等决算支出项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要求续期的,应当批准,确认原出让合同继续有效,顺延原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大地公司不想建设办公楼了,可以直接把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给其他单位
题目:大地公司欲扩展公司规模,建设一栋办公楼或者厂房,希望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大地公司就有关事宜咨询了关律师,关律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解析:考查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规则。A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选项B错误。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的规定:"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选项C错误。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年限届满,需要续期的,不是原合同继续生效,而是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选项D也错误。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同时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适用,综合涉及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个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适用法--合同、继承、物权、离婚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A正确。依该法第35条的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B错误。依该法第36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C错误。依该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D错误。
[多选题]甲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3年缓刑期满后,公安机关经人举报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第2年曾犯盗窃罪,对甲的处理,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甲构成累犯,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对甲单独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对抢夺罪所判刑罚不再执行
对甲撤销缓刑,执行抢夺罪的原判刑罚
解析:只要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缓刑条件,又犯新罪,不论所犯新罪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还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只要没有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都应当撤销缓刑,将前后两罪合并处罚。
[多选题]《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甲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构成本条之罪,正确说法是:
本条之罪的既遂不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结果为要件
本条之罪的既遂不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具体危险为要件
本条表明立法已经设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性
行为人甲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即实现构成事实且犯罪既遂,司法无需证明具体危险
解析:本条之罪的成立和既遂,既不要结果也不要危险,只要行为人实施"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可。这被称为"抽象危险犯",也可称"行为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需要"死亡结果",盗窃罪的既遂需要占有财物的结果,与危险驾驶罪的既遂显然不同。这表明:犯罪既遂是分则各条确立的,罪状不同既遂也自有特点。
[多选题]甲市发生多起网络犯罪,下列哪些情况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
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解析:本题考查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1)一人犯数罪的;
(2)共同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4)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多选题]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李某3万元,但张某没有足够的钱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可以由张某的叔叔赔偿
李某可以自愿同意张某出狱后赚钱再赔偿
解析:1.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刑诉解释》第147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但应当在人民法院一审裁判宣告之前提起,所以A、B、C正确,D错误。
2.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A正确。
3.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所以A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15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所以D正确。
4.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根据《刑诉解释》第158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所以C正确。
5.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调解。根据《刑诉解释》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C正确。选项A应当是"可以"调解,而非"应当"调解。选项B,根据规定,审理民事部分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实行"谁主张,谁举证"。选项D根据《刑诉解释》第16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所以D错误。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院赔偿委员会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提交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解析:考查司法赔偿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2条、第5条、第7条、第20条。
[单选题]有关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范围,人民法院均有权审理,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
[多选题]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因分手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乙不服,并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应当由法院受理,则二审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有:()
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起诉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解析:考查上诉审对案件的审理方式。根据《民诉解释》第3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