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题目: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解析:本题设计两个层次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张某与银行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另一个是张某与银行之间的抵押法律关系。前一法律关系指向的是借款,银行基于该法律关系有权请求张某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后一法律关系指向的是房屋,银行基于该法律关系在有关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合同法》第8条规定了合同必守原则,当然,当事人可以提出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主张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不可抗力就是一种法定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冲毁张某房屋的洪水属于不可抗力。但是,该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对张某的还款义务的履行并不产生具有法律意义的障碍。换言之,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张某坚持还贷,是诚实信用,信守合约的表现,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洪水对本案的抵押法律关系构成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影响。依据《担保法》第58条,银行对房屋享有的抵押权,因房屋被洪水冲毁而消灭。《物权法》第193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题中,张某对房屋的灭失并无过错,故银行不得依据《物权法》第193条规定要求张某恢复抵押房屋的价值或者提供替代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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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什么?()
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解析:《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确定法人居住国的标准是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原则,应选D。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我国的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解析:考查法律监督。
[多选题]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解析:各国的反垄断法一般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严格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所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利用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以牟取垄断利益或者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从《反垄断法》第17条亦可知,我国的反垄断法同样不禁止经营者做大做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禁止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因此选项A正确,当选。如何确认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市场份额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不少国家都规定对达到一定市场份额的经营者直接认定或者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市场份额不是绝对的和唯一的标准,还需要通过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判断一个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18条明确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据此可知,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同样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因此C选项错误,不当选。而B选项认为只考虑市场份额的说法过于绝对,故错误,不当选。《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有前款第(2)、(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选项D的说法符合本条第(1)项的规定,故正确,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