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学习动机与学习效果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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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学生刘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规定完成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刘某的受教育权利,具有保障责任的是( )。
  • 当地人民政府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故选择D。

  • [单选题]教师的认知行为调适方法不包括( )。
  • 自我刺激训练

  • 解析:认知行为调适方法包括:自我指导训练、问题解决训练、自我监控训练。

  • [单选题]教育无目的论的代表人物是( )。
  • 杜威

  • 解析:杜威曾经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为没有目的,它就是自己的目的。""我们探索教育目的时,并不是要到教育过程以外去寻找一个目的,使教育服从这个目的。""我们假定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个人能继续他们的教育,或者说,学习的目的和报酬是继续不断生长的能力。"由此可见,杜威持教育无目的论。

  • [多选题]材料:   古文的写作讲气,词句的长短与声调的高下,说话时的婉转或激昂,都是由气势决定的。这个气势里就含有作者的感情在内。作者由气势决定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读者则从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中去求气,得到了气,就能体会到作者写作时的感情,这就是因声求气。   就作者来说,他在写作时,不是考虑什么手法,而是考虑怎样把意思表达清楚、表达正确,怎样把感情表达出来。手法是从声情的变化中自然形成的。不是学会了种种手法,才让自己的情意去凑合各种手法。一凑合就成了做作,就写不好文章了。要达到前人写作的高境界,就要学通他们下笔的精妙处;要懂得他们写作是基于情意的自然流露,而不是有意做作。这样,到自己写作时,才能本着自己的情意,透过气势来表达声情,在表达不同的声情中自然形成各种不同的艺术手法。   因声求气不光是会读出文章的声情来,还要求能长久熟读。这样读,当然是读经过时间考验的名篇;这样读,也是提高阅读能力的最简便方法。由于熟读,接触书里的词汇时,不是孤立的,而是连同整个句子一起记熟的。这样,当对这个词完全懂得时,就对这个词在不同句子里的意义变化,以及在不同句子里的不同用法都懂了。自己在写作时,可使之用得合乎法则。因声求气,就是透过熟读来学习写作的一种方法。   (摘自周振甫《文章例话》,有删改)   问题:   (1)古文写作过程中的"因声求气"应重点关注哪两个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4分)   (2)文章认为应如何通过读书来提升写作能力?请简要分析。(10分)

  • [单选题]"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这句话出自( )。
  • 《学记》

  • 解析:题干中的话节选自《学记》,意思为"大学教学,按照时序进行,必须有正式的课业,课后休息时也得有课外练习"。

  • [单选题]小童和小刚都是年满15周岁的中学生,上课期间老师出门接电话,二人争吵扭打起来,小童被击中眼部,导致失明,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是( )。
  • 学校及小刚

  • 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中的小刚年满十五岁,应该对其造成小童受伤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第十款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题目中的老师上课期间出去接电话,对学生课间的争吵扭打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学校对事件应承担次要责任。故选择B。《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小刚只有十五岁,其造成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事故责任。故排除A、D

  • 必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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