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选项的表述错误的有()。
正确答案 :ACDE
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该决议无效,因丁中途退席使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最终意见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解析:本题考核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导致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违法。另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属于可撤销决议。
[多选题]下列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正确答案 :AE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修改后的《公司法》删除了有关“非货币出资比例及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所以选项C、D错误。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D
甲以其取得的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丁以其应收A公司的债权150万元出资
[单选题]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和常设机关是()
正确答案 :A
股东会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CD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解析:(1)选项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表述不严谨。(2)选项BC: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而非“60日”)在报纸上公告。(3)选项D: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公司分立的情形下,债权人有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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