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题目:2008年2月起,赵某与钱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8年10月赵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9年3月案发后,赵某主动交代曾在199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赵某和钱某刑事责任时,对赵某和钱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认定错误的有:()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制度。赵某1998年元月盗窃他人价值1800元摩托车一辆,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按照盗窃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此案的追诉时效应为5年,应到2003年2月止,因此,此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盗窃的数额不能再算入赵某应负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盗窃数额,应当按照盗窃的财物价值算,不能按照销赃的数额算。共同盗窃的,每人都要对盗窃财物的总价值负责。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