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商某为国家射击队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成某找到商某,向商某租用枪支作打野猪之用,并许诺租用一天给商某租金两百。商某犹豫半晌,答应了成某的提议。成某前后租用商某的枪支合计5天时间。则下列关于两者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A、商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解析:《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商某作为国家射击队的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他的身份并非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要求其行为产生危害结果,即构成犯罪;而依法配制枪支的其他人员,如果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只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商某出借枪支给成某打野猪,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商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不构成犯罪。而成某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刊出正确的答案为A。

  • [多选题]下列哪些属于教唆未遂,应以犯罪未遂论处()
  • 正确答案 :ABCD
  • 甲教唆乙杀人,乙拒绝实施杀人行为

    丙教唆丁杀人,丁尚未来得及实施杀人行为,即被抓获

    张三教唆李四杀害王五,但在此之前,李四早已接受田某的教唆,已有杀害王五的决意,事后果然杀死了王五

    周某教唆卢某入室盗窃,卢某却强奸正在房间里睡觉的女主人


  • [单选题]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
  • 正确答案 :A
  • 故意杀人

  • 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推荐科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题库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题库 管辖题库 第四节监视居住题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题库 罪刑各论概说题库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题库 行政诉讼概述题库 刑法概说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