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全国人大有权设立特别行政区 国务院有权批准省级行政区划 北京市政府有权决定某乡的区域划分

题目: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解析:考查我国行政区划的设置与变更。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的机关有:全国人大有权设立特别行政区、国务院是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划的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是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变更,亦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分。因此,ABD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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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解析:C选项错在该种情形应当没有拒不改正的要求。考查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63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多选题]甲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已经执行了10年有期徒刑,对其进行管教的民警认为他已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下列各项说法错误的是:()
  • 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

    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 解析:《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甲犯有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上述规定,只可减刑不能假释。所以,AC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符合试题要求。

  • [多选题]师某系丹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羁押)。侦查终结以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审查起诉人员发现师某另有受贿重大嫌疑,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现问,应由谁决定和逮捕师某?
  • 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此案尚在侦查阶段,也不是自诉案件,因此,不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有: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06条,《刑诉解释》第141、142条。注意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是诉讼参与人。

  • [多选题]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人不可以主张抵销的有:
  • 乙企业原为甲企业的债务人,在法院受理了申请后取得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

    丁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明知甲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仍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戊企业为甲企业的债权人,明知甲企业被申请破产,仍对甲企业负担债务

    己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 解析:债权人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才能享有抵销权,D选项中己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所以不享有抵销权。A选项属于《企业破产法》第40条第(1)项的情形,B选项属于第(3)项的情形,C选项属于第(2)项的情形,所以ABCD选项均正确。

  • [单选题]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本题中,该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使用城市规划用地修建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由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选项C正确,当选。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 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 解析:依《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A选项中的债务未到期,张某不得留置。B选项中不符合留置权的客体须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的要件,刘某不得留置。依《合同法》第380条的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C选项符合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寄存处可以行使留置权。依《合同法》第264条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可知D选项正确。

  • [单选题]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 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必须达到累计超过200人这一条件,A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99条和第37条的规定可知,股份公司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证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须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由此可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董事会不能自行决定发行,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27条和《证券法》第34条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可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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