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 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只要债务人的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题目: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解析: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 [单选题]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 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2)选项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3)选项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单选题]甲企业从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一般保证,后人民法院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但甲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尚未到期,此时银行向A企业申报了债权,在破产分配程序中,经管理人计算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5%(假设不考虑破产财产清偿率的变动),在破产分配后,甲企业欠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企业也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时在破产分配程序中向银行清偿了80万元。关于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银行向A企业申报债权的金额可以为100万元,取得的35万元清偿应先予以提存

  •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破产案件的财产分配处理。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破产的,其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因此选项A错误;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破产债权数额而不是实际分配数额确定,因此选项C错误,本题中,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是20万元,按照此计算清偿额为20×35%=7(万元),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款中7万元的支付,余款应由法院收回,分配给保证人A企业的其他破产债权人。

  •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 解析: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多选题]下列关于管理人的任职和职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清算组可以担任管理人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债务人企业涉及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等事项,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债权人会议主席是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的,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等事项属于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事项,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 [单选题]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的债权人

  • 解析:选项B: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债权人会议属于法定必设机构、常设机构

    债权人会议为决议机关,且本身也拥有执行功能

    债权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一般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解析:(1)选项A:债权人会议虽属于法定必设机构,但不是常设机构,而是会议体机构;(2)选项BC:债权人会议仅为决议机关,但本身无执行功能,其所作出的相关决议一般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负责执行。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题库 战略与风险管理题库 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题库 第九章票据法律制度题库 第八章证券法律制度题库 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证券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会计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