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题目: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事项有()。

解析:本题考核业主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根据规定,业主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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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张三将李四让其代为保管的电视机赠与给不知情的王五

  •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选项 B 不能善意取得。选项 B 不符合善意取得“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该题针对“所有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可以发生效力的情形有()。
  •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 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多选题]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 解析: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善意的受让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可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 [单选题]甲从乙处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受孕母牛出质于乙,质押期间,母牛产下牛犊,关于牛犊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归甲享有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质权期间所生孳息的权属。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 [单选题]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给债务人至少()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 2个月

  •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和债务人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

  • [单选题]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历次转让均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 [单选题]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 4人

  • 解析:(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均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2)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直接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朋友6人等额享有该汽车,故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6×2/3=4人。

  •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房屋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 解析:选项CD:属于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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