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不构成犯罪

题目:某中学校长吴某,对本校已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进行加固处理,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后校舍在地震中突然倒塌,造成死亡7人,重伤12人的严重后果,吴某的行为已构成()。

解析:《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吴某作为校长已尽了自己的职责,排除了校舍的隐患,校舍在地震中倒塌,造成伤亡,属于自然灾害,不构成犯罪。可知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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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 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B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属于犯罪既遂。

  • [多选题]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目的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针对侵害者本人实施且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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