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题目: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除权判决不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丁县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是违法行为。因此,丁县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法院即丁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提出检察建议只能是地方各级检察院针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同级的法院,不能超越管辖范围。所以甲县检察院不能对乙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l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据此,检察院无权要求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法院通知其重新仲裁。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为法院,不包括仲裁委员会,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不属于审判监督程序,期间发生的程序错误属于违法行为,戊检察院可依据第208条的第3款,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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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2014年3月1日,甲钢铁企业与乙融资租赁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指示购买一套特别定制设备给甲公司承租,租期20年,租金每年500万元,租期届满后该设备归出租人。2014年4月1日乙公司已经将设备交付给甲公司。2014年4月30日,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包含该设备在内的财产为丙银行设定浮动抵押,并办理了登记。2014年6月1日,该设备因意外事故发生完全毁损。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可以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合理补偿

    丙银行对因设备毁损所形成的保险金有优先受偿权

  •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选项正确。同法第11条规定,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都可以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B选项正确。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的,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同于他物导致承租人不能返还,出租人要求其给予合理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选项正确。同法第9条规定,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应予保护。因此,丙银行可以取得设备的抵押权。又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 [单选题]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解析:仲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但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该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可以与主合同的条款分离,其不因主合同不存在而不存在,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不因主合同被撤销而失效。结合本题,B项说法认为仲裁协议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错误。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明确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协议有效的内容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2个以上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申请仲裁,当事人就仲裁委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结合本题,A项认为只要仲裁协议选择2个仲裁委员会就当然无效无法补正,错误。本题中洪湖公司向法院起诉即以用起诉行为证明双方已无法就该仲裁协议达成一致,此时仲裁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此案,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多选题]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除没收走私物品的决定予以维持外,将罚款改为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15日的拘留。问题: (1)陈某仍然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可不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陈某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 [多选题]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下列公证机构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甲公证机构因业务需要,向客户透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部分商业秘密

    乙公证机构为了争揽公证业务,向客户承诺支付回扣

    丁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变更后,向相关司法行政机构报请核准,并沿用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解析:《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公证执业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5)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6)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因此AB项错误。第23条第1款规定,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执业区域或者分立、合并的,应当在报请核准的同时,申请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因此,丁公证机构应当在报请核准的同时,申请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D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34条第2款,C项正确。

  • [多选题]下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包括:()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解析:考查社保基金的支付项目。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38条、第39条。

  • [多选题]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3条规定,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故A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故BC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故D项正确。

  • [多选题]以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相关罪名的竞合关系。《刑法》第241条规定,不阻碍被收买的受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故D选项有误。

  • [单选题]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 乡级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故A对。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故C对。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乡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1/5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对。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据此可知,乡级人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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