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题目: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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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行为,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
买房翻建新房
交换房产时,涉及补价的
接受房屋赠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
解析:选项E,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单选题]下列各项符合房产税规定的是( )。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解析:更换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多选题]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在C县贸易会展中心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自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乙公司负责按期将照相机送至甲公司在D县的分支机构;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
如果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乙公司所在地突发地震,有关乙公司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地震的影响范围,应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乙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解析:(1)选项ABC: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DE: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单选题]
2014年12月1日,张某与锦州市粮油运输贸易总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规定将百荷大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管理,张某每年向锦州市粮油运输贸易总公司交纳管理费9万元。承包期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2015年1月8日,张某承包经营的百荷大酒店正式营业。张某从营业之日起至同年7月14日,既不办理税务登记,又不申请缓交纳税手续,欠缴定额营业税14280元。经税务工作人员多次催缴,张某不予理睬。在税务机关于2015年6月14日向其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后,张某仍不缴纳。同年7月7日,驻税务机关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向张某调查其纳税情况时,张某假报住址,称自己现住址为锦州市凌河区龙口小区39号楼6-29号。后经查实,张某根本没有住在该处。为逃避纳税,张某又于2015年7月14日夜私自将其存放在百荷大酒店的冰柜、床、行李等财产转移,并且到外地躲避长达四个月之久,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张某的行为()。
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解析:本题考核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告人张某作为纳税义务人,拒不缴纳税款,并且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达一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与抗税罪确有相似之处。张某只是以转移财产的手段逃避纳税,并没有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纳税,其行为显然不符合抗税罪的特征。
[多选题]下列关于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或停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某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该部分固定资产可供独立使用,则应停止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某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必须待整体完工后方可使用,则需待整体完工后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解析: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某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该部分固定资产可供独立使用,则应停止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若该部分固定资产不能独立使用,则应等工程整体完工后才能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