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凡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都具有法的效力

题目:关于法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一般而言,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狭义上的法的效力仅指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并不包括其他文件的效力。另外,说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这无疑是法的效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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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某住房建设局受理一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该公司向法院起诉。关于此法定期限及其计算,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如《建筑法》对此期限有规定,依此规定

    如该公司向某住房建设局递交书面申请的,以后者受理之日起计算

  • 解析:考查行政许可诉讼。《行政许可法》第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

  • [多选题]在张某和李某的房屋纠纷一案中,王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开庭不久,由于原告张某求胜心切,指示律师对对方进行了一些言语攻击,损害了被告李某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王某的感情,被法官制止,但王某耐不住愤怒,不听法官劝阻离开了法庭,并且再也不愿意出庭。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
  • 王某只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案诉讼标的并无直接联系,因此他不来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如果法庭在王某未出庭的情况下判李某败诉,王某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王某还是有权提出上诉

  • 解析:《民诉解释》第240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可见,王某的缺席并不影响本案的判决,但是如果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该赋予其上诉的权利,BC正确。缺席判决是指原告或者被告一方的缺席,它是与对席判决相对而言的,因此本案即使王某不在场也是对席判决而非缺席判决,D错误。A错误,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司法解释还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但是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必适用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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