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甲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本案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侦查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如果其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决定甲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甲监视居住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在侦查阶段,甲可以聘请他正在考司法考试的朋友为其辩护人

  •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所以A选项错误。该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本案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所以不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以B选项错误。该法第73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C选项是在住处监视居住,所以错误。该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该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D项在侦查阶段,委托非律师辩护人为其辩护人,所以错误。【陷阱分析】本题是考查对法条的准确记忆。

  • [单选题]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 [多选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埃及留学生甲故意伤害韩国留学生乙自诉案,案件审理中,法庭不能使用的语言包括()。
  • 正确答案 :ABD
  • 阿拉伯语

    韩国语

    甲乙共同协商使用的英语


  • [多选题]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 正确答案 :CD
  • 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 [多选题]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
  • 正确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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