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承诺:"乙公司向丙公司还款,如乙公司无力还款,甲公司愿代为清偿" 保证:"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相符"。实际上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
题目:根据甲公司的下列哪些《承诺(保证)函》,如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依《担保法》第6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B选项甲公司的承诺意旨明确,在乙公司未履行义务时,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当选;A、D选项中的承诺均无当债务人乙公司不履行债务时,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意思,不构成保证,甲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故A、D选项不选。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甲公司应在债务人乙公司不履行债务时,为C选项中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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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中学锅炉工甲一日值班正给浴池用水加热时,遇一老同学远道来访。与老同学相见甲很高兴,遂带老同学前往宿舍。但离开时忘记关冲汽阀,致使浴池水温一直加热到近90℃。洗澡的人都只能在大池边打一点烫水兑冷水再洗。结果一男生在打热水时不慎滑入高温水池中严重烫伤致死。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甲的主观罪过为过失
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具体适用。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理由如下:
(1)由于甲的失职致使学校浴池的水温过高,危及了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安全。
(2)甲在值班期间具有控制浴池水温高低的义务,但其违反规定擅离岗位,且未按操作规程及时关掉汽阀,致使浴池水温过高,其这一不作为与一男生滑入池中被烫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致一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符合本罪对结果的要求。
(3)甲因朋友来访高兴,离开锅炉房时忘记关冲汽阀,对致人烫死的结果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单选题]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则剧院:()
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中止履行
解析: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和其他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剧院负有先支付出场费的义务,但李某存在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对此,剧院可享有不安抗辩权。由于李某履行合同已不可能,因此,剧院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单选题]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并用于诈骗、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的,应当如何认定?()
是牵连犯,按照其中的重罪处罚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与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的竞合关系。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并用于诈骗、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的,是牵连犯,按照其中的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