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平等地予以追究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和守法上都一律平等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关此处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宪法平等权。A选项错误,宪法所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中国公民,而非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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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于:
  • 《开皇律》

  • 解析:《开皇律》由隋文帝杨坚制定,规定了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还规定了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不适用八议、不能自首、赦免。

  • [多选题]根据宪法,国家主席享有的职权包括:
  • 任免审计长

    发布特赦令

    发布动员令

    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

  • 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因此选项中正确的是ABCD。

  • [单选题]王女18周岁时就与29周岁的张男开始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同居生活,虽然王女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但是通过关系还是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4年后,双方发生矛盾。王女要求离婚,而张男则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王女的婚姻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院不应宣告婚姻无效

  • 解析:从本题来看,王女与张男之间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是王女在结婚登记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4年之后王女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王女与张男之间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因此,当张男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法院应依法不予支持。而法院是否支持张男的诉讼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并不以当事人是否同意为前提,也不以当事人是否有小孩为条件,而是以当事人是否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为依据。所以,ABD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有选项C是正确的。

  • [多选题]2000年万某死亡时没有立下遗嘱。万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亲生女儿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他们哪些人有继承权?()
  •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万某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均先于万某死亡,养子和亲生女儿的子女均为万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故他们均享有代位继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多选题]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 民庭段法官加班加点,春节前及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立案庭刘法官将收案材料细化分类整理,方便群众查询

    执行庭肖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

  • 解析: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法官要自觉践行执法为民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倡导文明执法,切实便民利民。法官职业道德中"司法为民"要求就是执法为民这一理念在司法中的具体体现。《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关注社会效果,要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春节农民工要回家过年,加班加点在春节前及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体现了法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执法为民的表现。A项说法正确。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执法为民的表现,D项说法正确。同法第21条规定:"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将收案材料细化分类整理,方便群众查询,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是执法为民的表现。C项说法正确。同法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刑庭范法官拒绝承办案件辩护律师的宴请,做法正确,但是这一做法反映了"确保司法廉洁"的要求,而不是执法为民的体现,B项错误。

  • [多选题]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 解析: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公、检、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选项A考查的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可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处理相互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仅涉及上下级法院之间监督指导与被监督指导的关系,并不涉及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考查的是法定程序原则。法定程序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立法方面要求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在司法方面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题中的规定正体现了上述含义,选项B正确。对于选项C,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因此正确。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的价值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二是本身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即对程序正义、民主法治精神等的体现。本题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时,不论其裁判在实体上是否公正、正确,都只能作出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这种规定体现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选项D正确。

  • [多选题]张某故意伤害罪,侦查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害人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张某3年有期徒刑,赔偿被害人1万元。高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根据上述材料回答93-95题。
  • 如果在二审期间,张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二审法院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张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解析:1.根据《高检规则》第14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故本题D项说法错误,在未查明身份或地址的情况下,也可以批准逮捕。根据《高检规则》第143条第2项规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故A项应当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A项正确,当选。根据该规则第145条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等)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的同时,向侦查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项。 2.根据《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C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故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项。 3.根据《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起诉。"

  • [多选题]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特别法"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

  • 解析:1.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等。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与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为"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因此A项符合题目要求。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这两条文规定的内容均属准用性规则。 3.D项的理解存在问题,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单选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下题。
  •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故C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1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1)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2)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3)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动;(4)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5)接受相关教育;(6)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A项错误在于,和解不是不起诉的必备条件。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2条规定,可知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黄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9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故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吴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因此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0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具体程序参照该规则第504条至第50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0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故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但是,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需要予以封存。故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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