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题目:某剧院为增加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行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剧院欲解除合同,李某认为,剧院仅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有关某剧院的救济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案中,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李某在履行演唱歌曲义务的前两天喉咙发炎,须立即手术,存在难以履行义务的情形,先履行一方剧院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支付出场费的义务。此外,本案中,合同的主要义务需要李某亲自登台演唱,而李某在合同履行期仅差两天之际喉咙发炎,需要立即手术,且住院10天,已经确知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剧院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剧院同时享有这两种权利,但只能择一行使。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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