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0.75
题目:某厂家生产各种筷子,2014年8月生产销售高档木筷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生产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生产销售不锈钢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则该厂家2014年8月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解析:高档木筷和不锈钢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只就木制一次性筷子计算缴纳消费税即可。应纳消费税=15×5%=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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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2016年1月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烟丝,A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万元,B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5万元代收代缴A企业消费税10.5万元,A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A企业就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4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属于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销售的情形,需要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抵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A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5X30%-35X20%X30%=2.4(万元)。【应试思路】消费税与增值税抵扣税款的区别: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只要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符合抵扣条件,取得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不管产品是否领用: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即购进的已税消费品(符合抵扣范围)只有被领用,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才可以按照领用量计算抵扣。不需要考虑生产出的消费品是否销售,如果当期没有应纳消费税,则可扣除的消费税继续向下期结转扣除。如果没有用于继续生产,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
[多选题]下列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燃料油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解析:选项BD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单选题]卷烟批发企业甲2017年11月批发销售卷烟5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零售专卖店150箱、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000元。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36000元
解析: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合增值税)征收11%的消费税。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故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不用在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0×(150+50)×11%+200×50000×0.005=336000(元)。
[多选题]下列各企业单位属于现行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金银饰品商店
卷烟厂
进口轿车的贸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