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题目: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14条进一步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据此,A项错误。《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15条规定,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据此,C、D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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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法定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法定刑是立法时已经确定的,是立法的规定;宣告刑是法院针对具体案件判决时作出的
我国刑法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但是仍然存在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允许在法定刑之外适用刑罚
解析:本题考查法定刑与宣告刑。A项错误,法定刑不仅包括刑度,还包括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刑种。
[单选题]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地方各省咨询机关称为:()
谘议局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清末资政院和谘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均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实质是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附属机构,宗旨是"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多选题]甲于4月1日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则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期间应从4月2日开始计算
期间至10月4日届满
解析:本题涉及履行期间的计算问题。对于期间的计算,应从约定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期间至第一个工作日的最后24时,但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时间截止。本题答案为BD。
[多选题]从刑事诉讼基本理念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以下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首次规范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法庭的职责任务,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指出了多种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情况,这种以开庭审理取代书面审核的规定体现了刑事诉讼中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发生冲突时的应有取舍
出台两项规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透明度,以达到切实防止司法腐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与提升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效能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种法律监督应当贯穿刑事诉讼过程始终,既包括了立案、审查起诉、庭审阶段的监督也包括了执行阶段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一规定即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执行阶段法律监督的职能。故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6条规定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符合相应条件的减刑、假释案件时不仅是看看书面材料即可,还要听取来自监狱、罪犯及同监区罪犯等多方面的意见,必要时还要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体现了刑事诉讼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发生一定冲突时,公正优先的制度取舍,B项正确。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由于两项规定的有关内容直接关涉着当事人是否能够依法获得刑罚执行的减少或不予执行,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等实体公正的应有内容,故选项C错误。结合两项规定的有关内容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选项D正确。
[多选题]2005年1月,某县财政局干部张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后被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刑满释放后申请再审,2010年5月高级法院经审理宣告张某无罪。2011年3月,张某申请国家赔偿。问题:
(1)应如何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2)应如何确定张某的请求时效?
(3)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赔偿请求?
(4)本案应适用2010年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还是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为什么?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订立了一项货物出口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投保了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日本福冈。由于航行过程中遇暴风雨的袭击,甲船的货物因船身倾覆进水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船则与另一艘船相撞,船上的货物也发生了部分损失。对于上述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保险公司应对乙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平安险。在CFR术语下,应由卖方负责运输,A错误。平安险承保由于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以及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7。本题甲船的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是部分损失,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B错误。乙船的损失是由于船舶互撞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船舶碰撞不属于自然灾害,在平安险下,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因此,保险公司要予以赔偿.C正确,D错误。
[单选题]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立功
解析: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无论是构成自首、准自首还是坦白,都要求供述的内容构成犯罪。题干中甲供述的行为因行贿数额未达法定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甲不构成自首、准自首或坦白。故ACD错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构成立功。题干中甲陈述的向乙行贿的事实同时也是乙受贿的事实,虽然甲所在单位的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乙的受贿行为已达到数额标准,构成受贿罪。甲揭发乙受贿的行为构成立功。故B正确。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