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A、刘法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法官,多次被作为公正司法的模范代表,在审理一起自己远房亲戚的案件中,他认为凭自己的公正,肯定能秉公执法,没必要回避 B、法院的李院长在会议上强调,对于任何案件,法院都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 C、某刑事案件被告是一个杀人狂魔,很多群众都亲眼目睹他枪杀无辜。于法官认为被告罪大恶极、证据确凿,没必要让被告进行法庭上的自己辩护 D、某刑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被告知当时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题目: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同时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下列哪些现象不是司法公正所要求的?
解析:司法公正应当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现代各国法律普遍确立的举证、回避、辩护、无罪推定、自由心证、公开审判等原则和制度就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主要体现。司法公正是抽象的,同时又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在我国,司法公开主要是指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指控辩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一方地位高于另一方的情形。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要求主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选项A中的法官虽然平时清正廉洁,但面对自己亲戚的案件,还是应当回避,才能保证审判程序合法。所以A错误。法院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这与司法活动公开性相符合,但并非任何案件都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则不可以,所以B错误。C选项中,虽然被告人最大恶极,但是他都应该享受充分的辩护机会,这是他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法官不听取被告的意见和辩护,明显违反了公正原则。D选项中的司法程序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可知,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要特别注意这类程序不公正的情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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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
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B、吴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具有过错较小的原告承当30%
D、邓法官为提高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解析:司法效率的主要要求包括: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所以,结合题目,选项A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要尽可能的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B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申和再审。选项C是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这既体现了诉讼费用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同时也能够促使当事人更加慎重的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通过法院解决的纠纷任意进入法院而给其增加无谓的负担。D是司法人员的专业性的具体表现,因为分工和专业化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能带来高效率的生产,司法人员知识的专业性是其正确区分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快速、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前提性条件。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