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公共领域的性质决定了()模式是现阶段的理想行政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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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通过批判普鲁东抽象的“法权”观和“公平”观,科学揭示道德与法的起源的是()。
恩格斯
[多选题]行政人员没有履行行政责任义务时,要承担()的责任。
道德责任
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
身份处分
政治责任
[多选题]下列行为能给我国行政人员带来行政荣誉的有()。
追求公共利益
提高行政效率
牺牲个人利益
[单选题]为“孝”立法折射对官员的人格期待据《成都晚报》2004年10月6日报道,一名叫李宗发的律师,慎重地向四川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呼吁能为“孝”立法,让子女尽“亲情孝敬、奉养”义务,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公务员录用以“孝”为先。立法草案中提到:“本省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根据这部《孝法》建议稿,对于谩骂、冻饿、凌辱、殴打、遗弃父母的,将终身不得录用和晋升。已改正并表现优秀的,需父母推荐,方可予以考虑录用、晋升,但不得优先录用、晋升。李宗发还表示,乡政府、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对辖区内亲情文明建设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应将辖区范围内谩骂父母者记录在案,对谩骂父母两次以上或殴打、冻饿、凌辱父母者,应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支持起诉。孝敬、赡养父母风气不好的,街道办事处等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得连任、晋升或平调。把孝道作为官员升迁考核的标准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汉武帝以后,“孝”就逐渐成为朝野臧否人物的重要标准,也是孝道规范开始形成的显著标志。从汉武帝之后,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不少是孝子出身。但是将“孝”的道德标准引入现代公务员管理,引发了不小的争议。阅读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于现代社会的一个公务员而言,对“孝”的个人道德偏好属于()。
私人领域
[单选题]波普斯认为,公共官员的共同利益中存在四种不同的结果:一致性、政治生存、参与过程以及()。
政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