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题目: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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