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法官创造法律,通常被认为是英美法系的传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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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单选题]某市中级法院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法官选任和法院领导任免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助理审判员小赵由于经过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解析:首先应当明确,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选项A中,政治部主任王 某虽然不是法官,但他具备法官条件,也具有担任法院院长、副院长的资格,所以A错误。《法官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 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法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 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B项中的助理审判员也属于法官,根据《法官法》第13条的规 定可知,应当免除职务。所以B正确。《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 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所以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官法》第24条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所以选项D也是不正确的。
[多选题]下列关于公证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大妈要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她因为腿脚不灵活不方便出门,所以就委托她的小儿子代理办理
C、老李想办理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公证,但是因为山路塌方,他不能到市里的公证处去,于是打电话给公证员小魏,小魏答应代理老李在自己所在的公证处申办公证
解析:在公证的申请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是申请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公证程序规则》第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妻法定代理人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8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所以选项A中,张大妈申请的事项是关于遗嘱的,应当由本人办理,不能委托其他人。C中,即使是出现了不可抗力,公证员也不能代理申请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B项是正确的,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申办公证。另外,为方便当事人申办公证,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人、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所以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单选题]一般说来,公证机构办理的最常见的、最大量的一项公证业务是()
法律行为公证
[单选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申请赔偿的范围()
仅限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