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题目:某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2016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A面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支付采购运费,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500元。 (2)进口B面料,关税完税价格36000元,关税税率5%,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填发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支付从港口到厂区运费,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000元。 (3)用B面料生产300件连衣裙,单位成本每件40元。将200件委托某商厦代销,要求商厦代销价150元/件(含税),当月末收到商厦代销清单,售出100件。商厦与该厂结算总额15000元,另向商厦支付结算总额20%的返还款。将100件同样款式的连衣裙作为礼品送给协作单位。 (4)用上月购进的A面料生产600件西装,单位成本每件100元,成本中外购比例60%(假设成本中不含运费),将其中100件发给本厂职工作为福利;将其中400件以每件180元的不含税批发价批发给某集团企业;30件因管理不善丢失。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和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该服装厂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各项税额应缴纳进口关税=36000×5%=1800(元) 应缴纳进口增值税=(36000+1800)×17%=6426(元) 进口环节税金合计=1800+6426=8226(元)。 (2)该服装厂当期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8500+(500+1000)×11%+6426-100×30×60%×17%=14785(元) 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自产服装按照成本和外购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3)该服装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00+100)÷(1+17%)×17%+(400+100)×180×17%=4358.97+15300=19658.97(元)。 (4)该服装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19658.97-14785=487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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