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常某和杜某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生效 汤某优先于常某受偿
题目:郎某向常某借款20万元,郎某的朋友杜某以其价值25万元的汽车提供担保,与常某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杜某向汤某借款5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杜某与汤某签订了质押合同,同时交付了汽车。郎某和杜某都未按期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和质押权。质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质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受偿。所以选项C、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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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单选题]某市市政公司为安装管道,在街道上挖掘坑道,并于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司机许某酒后驾车,撞毁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随后骑自行车经过的秦某摔入坑道中,造成粉碎性腿骨骨折,其损失应()。
由许某赔偿
解析:本题考核物件损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如果施工人履行了“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作为义务的话,则不承担责任。所以,本题中市政公司不承担责任,而应当由第三人许某承担责任。
[单选题]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多选题]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单选题]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中可抵销的是()
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解析: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 A 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该题针对“债的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解析:本题考核悬赏广告的性质。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证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行为。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而不是要约,因此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也不属于承诺,但是广告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予报酬的义务。【该题针对“合同的订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乙公司也未与他人另行订立保证合同,但在买卖合同中除甲公司和乙公司盖章外,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也在合同中签字,但未写明保证形式。根据规定,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丙公司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丙公司虽然没有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但其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保证合同成立。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关于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债权与物权有如下本质区别:(1)在权利作用上,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必须借助他人(债务人)的意思和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物权是一种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他人的行为,就能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支配享受其利益。(2)在权利性质上,债权不是绝对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和对世权。债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而物权关系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则是不特定的。所以选项A错误。(3)在权利效力上,债权不具有排他性效力,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排他性。(4)在权利实现上,债权不具有优先力;物权具有优先力。当一个物上存在物权或债权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5)在追及效力上,债权不具有追及效力;物权具有追及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6)在客体上,债权的客体(标的)为债务人的特定给付(行为);物权的客体为物。所以选项C错误。(7)在权利满足上,债权原则上因消灭(清偿)得到满足;物权原则上因其存续得到满足。所以选项D正确。【该题针对“债权与物权的区别”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的情形有()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擅自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效力。前合同义务,是指订立合同时的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也会产生各种义务,如说明、告知、保密、保护等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还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消灭后合同当事人负有的义务,如受雇人离职后不得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该题针对“债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