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
题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因此,法定解除仅是合同解除类型中的一种,而非全部。所以选项A错误。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C正确。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把原订合同废弃。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相似,两者不同之处在于:约定解除是以合同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解除权,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订的合同,与解除权无关。所以选项D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2013年8月1日,甲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2012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丁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甲公司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戊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1年之前,管理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甲公司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丁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甲公司在2013年1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属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之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要求的“6个月内”的条件。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没有禁止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进行的抵销行为,更没有禁止在破产申请之前进行的抵销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工商管理部门欲对王某非法制造刀具给予行政处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的住处有一把带血的刀,经审查认为王某涉嫌致人重伤。针对此事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该工商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非法制造刀具这一行为给予王某罚款2000元
该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该工商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
该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这把带血的刀具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行政机关对于触犯刑法的案件无管辖权,其不能作出刑事处罚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决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
解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约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