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题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中包括“监事会提议”,(2)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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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7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项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出资均为货币出资,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以上。
  • B、100万元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设立。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作为出资的最高比例为70%,如果以70万元作为知识产权出资,甲、乙、丙还必须共同至少出资30万人民币现金,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100万元以上。

  •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A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B的利益,那么B()
  •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选题]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
  • A、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任意公积金可转增为公司资本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比例

  • 解析:(1)选项B: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选项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具体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选项C要注意,本题考的是具体的情形,而不是法律原文,由于1/2小于2/3,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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