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E

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自报核缴、集中征收缴纳以及代征、代扣、代收 受赠、获奖等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内申报纳税 购买自用摩托车的计税依据是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天内申报纳税

题目: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解析:选项A,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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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3年1月~2016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3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3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4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5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且已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5)2015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止2015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收入40500万元,缴纳转让环节相关税费2227.55万元(不含印花税);尚余4500平方米房屋未销售。 (6)2015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东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6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的4500平方米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2015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 解析:选项A:2015年9月,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竣工验收的"东丽花园"住宅项目中,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40500÷45000×100%=90%,超过了85%。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选项C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选项BE: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允许扣除。

  • [单选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6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卷烟1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 (2)将烟叶一批(账面成本为220000元)发给外地一家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厂提供辅料,加工后直接发给卷烟厂,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8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卷烟厂(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 (3)购进卷烟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00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运费7725元,款项已付,货物已入库; (4)卷烟厂外购一批材料,不含税价款2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5%因管理不善被盗; (5)将上月购进的一批A种烟丝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烟丝实际采购成本为18000元;将试产的B种烟丝在某交易会赠送给一烟草企业作推广,账面成本为20000元; (6)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 (7)销售B牌卷烟1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 (8)上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7000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9)将自产A牌卷烟10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零售价(含税)每箱15000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5箱。(进口卷烟关税税率20%;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56%,70元以下的,税率36%,烟丝税率30%,烟丝成本利润率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进口业务缴纳的税金合计为( )元。

  • 4246431.82

  • 解析:业务(1):关税=(165+15+12)×20%=38.4(万元)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165+15+12+38.4)×10000÷(100×250)+0.6]÷(1-36%)=144.94(元)>70元,所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   进口卷烟的消费税=[(165+15+12+38.4)×10000+100×150]÷(1-56%)×56%+100×150=2966454.55(元)   进口卷烟的增值税=[(165+15+12+38.4+100×150÷10000)÷(1-56%)×17%]×10000=895977.27(元)   进口环节缴纳税金合计=38.4×10000(关税)+2966454.55+895977.27=4246431.82(元)   业务(2):委托加工业务进项税=82000×17%=1394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20000+82000)÷(1-30%)×30%=129428.57(元)   业务(3):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进项税=110000×17%=18700(元)   业务(4):可抵扣进项税=200000×17%×(1-15%)=28900(元)   业务(5):外购烟丝发放福利、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转出=18000×17%=3060(元)   烟丝赠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项税=20000×(1+5%)÷(1-30%)×17%=5100(元)   消费税=20000×(1+5%)÷(1-30%)×30%=9000(元)   业务(6):单条售价=12500÷250=50(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   销售A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200×12500×17%=425000(元)   销售A牌卷烟消费税=200×12500×36%+200×150=930000(元)   业务(7):单条售价=30000÷250=120(元),大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   销售B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150×30000×17%=765000(元)   销售B牌卷烟消费税=150×30000×56%+150×150=2542500(元)   业务(8):押金逾期不予退还的,并入销售额依法计算征税。   销项税=7000÷(1+17%)×17%=1017.09(元)   消费税=7000÷(1+17%)×36%=2153.85(元)   业务(9):单条售价=15000÷1.17÷250=51.28(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   销项税=5×15000÷(1+17%)×17%=10897.44(元)   消费税=5×15000÷(1+17%)×36%+5×150=23826.92(元)   综上,本期销项税合计=5100+425000+765000+1017.09+10897.44=1207014.53(元)   可抵扣进项税=895977.27+13940+18700+28900-3060=954457.27(元)   应纳增值税=1207014.53-954457.27=252557.26(元)   本期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合计(不含委托加工业务涉及的消费税)=9000+930000+2542500+2153.85+23826.92=3507480.77(元)   卷烟厂应缴纳的城建税=(252557.26+3507480.77)×7%=26320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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