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2014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代位权一案,甲公司主张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代为偿还债务。2014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乙公司被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法终结破产程序的,该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对有关民事诉讼案件的影响。根据规定,破产深清受理前,债权人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 [多选题]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特定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下列该法定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D
  • 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5日内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

  • 解析:本题考核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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