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题目: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诉讼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能依靠当事人自愿履行,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A项错误,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选择撤诉作为终结诉讼程序的方法。B项错误,因为诉讼中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不能直接终结诉讼程序,法院不能依职权终结诉讼程序。D项错误,因为判决是审理程序运行的结果,诉讼中和解协议是当事人的自行处分,没有经过审理程序,不得以和解协议内容作为判决书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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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解析:该案中刘某与李某发生争议请求人民法院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始终是侵权关系,只是刘某的诉讼请求由"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变更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因此,该案的诉讼标的未发生变化,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该案刘某起诉是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李某基于侵权关系履行义务以实现自身的民事权益,属于给付之诉,即使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请求,其请求内容的性质并未变化,仍属于给付之诉,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而选项D是正确的。
[多选题]中国非常公司与意大利丹尼斯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皮具的合同。贸易术语为CFR,丹尼斯公司依合同的规定于2014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非常公司在目的港接收货物后,经检验发现皮具的质量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非常公司可以要求丹尼斯公司减价
非常公司应当为货物办理保险
即使货物与合同不符,非常公司也需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正确。当货物与合同不符时,无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要求降低价格。B错误,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只有货物的有符达到根本违反的程度,买方才可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C正确,在CFR术语下,是由买方办理保险。D正确,依公约,由于买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因而应当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
[多选题]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科员)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
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刘某应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28、30条。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检察院立案侦查,故侦查人员刘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单选题]2011年3月,某村村民老王雇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两间平房。不久,老王遭遇车祸去世,儿子小王依法继承了父亲的两间平房。同年7月,小王决定将两间平房出售,并与同村的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老王自房屋建造完成时取得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
解析:老王因合法建造房屋的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依《物权法》第30条,自该事实行为成就即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可发生效力,选项A正确。小王因继承而取得父亲的房屋,依《物权法》第29条,无须经过登记,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B错误。既然小王自继承开始前取得两间平房的所有权,则其作为所有权人向小李出售房屋便不属于无权处分,选项C错误。小王基于买卖合同向小李转让房屋所有权,法律并未另作规定,依《物权法》第9条,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选项D错误。
[单选题]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发现甲部、乙部2001年联合制定的规章与丙部2003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两部规章所规定事项均在各部职权范围内,且与上位法不抵触。就法院一般应如何选择适用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应优先适用甲、乙两部联合制定的规章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国务院部门之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选择适用:
(1)适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部门规章规定;
(2)与上位法均不抵触的,优先适用根据专属职权制定的规章规定;
(3)两个以上的国务院部门就涉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联合制定的规章规定,优先于其中一个部门单独作出的规定;
(4)能够选择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裁决。故B项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