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题目: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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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物可分为原物和孳息物,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物的是()
C、苹果树上结下的苹果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原物与孳息物。A、B选项中的鹿茸和牛奶未与原物脱离;C选项属于天然孳息;D选项的灯光并非电灯产生的收益。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最高是70年,故选项A错误;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只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选项B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故选项C错误。
[多选题]甲以其面值5万元的凭证式国库券为乙提供质押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该担保属于权利质押
甲应将该国库券交债权人占有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概念。以有价证券出质属于权利质押,出质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单选题]2009年11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9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9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10年4月,因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汽车被依法扣押,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