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王某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3月20日终止

题目:王某与狮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手2014年3月1日到期,王某于2014年2月20日突发急病住院,于2014年3月20日痊愈出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本题中王某病愈出院时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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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

    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

  • 解析:《行诉解释》第50条。

  • [单选题]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 解析:A项考查法律位阶。法律位阶,是指规范性法律文本在其所处的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法律位阶遵从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的原则。按照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我国的法律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本题中,《母婴保健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婚姻登记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根据法律的位阶高于行政法规的原则,《母婴保健法》的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B项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的审查权。根据《立法法》第9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权有:(1)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2)撤销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3)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第(1)项,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婚姻登记条例》与《母婴保健法》之间存在冲突,有权撤销《婚姻登记条例》,但无权改变《婚姻登记条例》。故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考查《立法法》中关于法律监督程序的规定。《立法法》第10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本题中,潘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建议,根据该条规定,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D项考查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1)狭义的法律监督和广义的法律监督。这是按照法律监督的内涵所做的分类。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2)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这是按照监督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国家监督,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即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本题中,律师潘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是以公民身份行使立法监督权,属于社会监督。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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