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110
题目: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0000元,付款方式为托收承付、验单付款。卖方甲根据合同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买方乙收取货款,乙的开户银行于201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经甲的开户银行审查后的托收凭证及附件,当日通知乙。承付期满日,乙的账户上无足够资金支付,尚缺20000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0000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乙应被计扣赔偿金的数额为()元。
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92条规定,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付款人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1天,计算1天的赔偿金。该法第191条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因此,本题中的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5月16日至18日。乙的逾期付款天数为5月18日至28日,共计11天,因此乙应当支付赔偿金:20000×0.05%×11=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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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签发。
存款人
解析:本题考点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规定。
[单选题]普通卡的最高透支额不得超过()元。
5000
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53条规定,金卡的透支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的最高透支额不得超过5000元。
[单选题]某出票人于2009年10月18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该支票出票日期的正确填写方法是()。
贰零零玖年零壹拾月壹拾捌日
解析:此题考核的是支票的填写规则,根据规定,C选项正确。
[多选题]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的有()。
金额
收款人名称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85条的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该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多选题]下列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
解析:票据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多选题]下列属于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出票日期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付款人名称
出票人签章
解析: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绝对记载事项包括:标明票据类型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