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题目: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在执业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下列关于合伙人对此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解析:(1)“在执业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属于特殊债务;(2)王某为“肇事者”,承担无限责任;(3)其他合伙人为“非肇事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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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析:(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