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关于法官的任免和任职资格,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A、王法官认为自己不适合当法官,提出辞职,被院长否决,理由是:作为法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

    B、刚满22岁,已经做了1年法官的小流,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向组织提出要参加省高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C、小记被开除了公职,他是法律专业硕士毕业生,曾经从事法律专业工作2年,准备考取中级法院的法官

    D、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任免

  • 解析:根据《法官法》第8条第8项的规定,法官享有下列权利:(八)辞职。所以选项A中院长把法官看作终身制,且不得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时,《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选项B中小流热爱学习,积极要求提高业务素质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21岁就做了法官,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错误。另外,《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选项C中小记虽然学历很高,而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但是因为他曾经被开除过公职,这是担任法官的禁止条件,所以他是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因此选项C错误。《法官法》第11条第6款规定: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所以D也不正确。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法官的任免机关也是司法考试中比较难记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必典考试
    推荐科目: 世界贸易组织题库 国际贸易支付题库 执法规范题库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题库 第一节罗马法题库 国际私法题库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题库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题库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题库 条约法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