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甲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乙所出之钱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但应给甲适当补偿C、乙因投资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甲适当补偿D、归甲乙共有
题目: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将其平房一间租给乙使用,某年回家探亲,发现乙在其原有的平房上面加盖了一间使其成为二层楼房,二人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该二层楼房的所有权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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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受歧视。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该报社的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对人身权的各种侵害,考生应从被侵权者的损害入手,分析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隐私权,是公民以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权。报社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甲的身体,因此谈不上侵害其生命权或健康权。据此,应选选项B。
[单选题]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