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过于自信过失
题目:张某、王某、纪某3人均是油漆工。1998年7月9日为某工厂车间地板刷油漆,中午休息时,张某说这油漆是否能燃烧,纪某说我去试试,纪某便用火柴去点,结果引燃了油漆,将车间烧毁。纪某对车间烧毁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种?
解析:选项C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题目中张某身为油漆工对在点燃油漆会导致失火应有预见。因此,C项不正确。选项A明显错误,车间烧毁不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所致。间接故意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张某明显不符合间接故意的主观要件,选项B不正确。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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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解析:“因逃逸致人死亡”即《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称之为“消极逃逸”,从而区别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的“积极逃逸”。根据该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在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逃离现场、一走了之,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可见,其存在三个特征:(l)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此A项错误;(2)肇事之际被害人并未当即死亡,是在逃逸过程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即逃逸和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故此B项错误;(3)行为人肇事后对被害人的死亡而言是不作为,否则就是积极逃逸的问题了,故此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C项。
[单选题]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犯罪未遂
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单选题]下列情况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是()。
甲遭遇乙绑架,甲从飞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
解析:选项B、C、D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甲开枪射击、将乙撞伤、使乙受轻伤并不会必然导致乙死亡的结果,甲在实施行为时也不可能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上述三项都不正确。选项A中,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危害到甲的生命安全,甲为自保而跳下火车,这是由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引发的,乙对于结果的发生可以有事先的预见,故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