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元,机器设备100万元。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只有100万元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10年5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结束后,公司办理了设立登记。张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任公司的副董事长。2011年公司税后利润是1500万元,公司尚有前一年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2012年3月,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与岭南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就合并的相关问题,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某召集。张某于2012年3月10日电话通知各股东于3月20日到公司参加会议。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公司合并的决定,只有股东徐某表示不同意合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大会经过决议,同意由公司收购徐某的股份。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应当由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股份总额35%的股份,采用募集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所以公司注册资本要一次缴足,不存在首次出资问题。两公司出资为(1500万元+1300万元)=2800万元,每股1元,则认购股份为2800万股。2800万÷35%=8000万元。2.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选项B、C都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3.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所以选项D错误。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E错误。4.本题考核公司收益分配制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所以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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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考验期满后第2年又犯间谍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不构成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
[单选题]刘某患阑尾炎住院手术,在动手术时医生误将其卵巢当作阑尾切去。刘某追究医院责任时,医院指出:该院大门背后贴的“患者须知”,规定凡来本院治疗的患者在治疗中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负担,故医院不予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该格式条款免除院方责任,排除了患者主要权利,无效
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选项A正确。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以选项B、C错误。对于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提供一方有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达成和解,并经复议机关准许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不同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行进行的和解,一旦当事人经行政复议机关调解达成协议,行政复议机关就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调解书生效之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并须征得复议机关的准许。所以选项B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而非应当)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
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单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决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
解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约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单选题]戴某在街边摆摊卖水果,城管执法人员以影响市容为由,欲将其水果及其摆摊工具全部没收,戴某不服,与城管执法人员争执,遭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殴打,住院治疗10天。戴某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因殴打行为系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故戴某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