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以为乙独居,欲人户抢劫,敲门后门打开,出来一人,甲一看对方是个彪形大汉(丙),便想放弃,连忙说:"对不起,敲错门了",但丙感觉甲形迹可疑便将其拉到屋内问其真实身份,甲说出其真实意图后,丙将甲打成轻伤。丙的行为不属于:()
正确答案 :ACD
假想防卫
防卫过当
特殊防卫
解析:本题考查防卫不适时。甲的侵害行为尚未开始,属于犯罪预备阶段,丙对其进行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情形的一种。
[多选题]徐某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将车挂靠在一汽车运输队,并办理了盗抢险保险业务。车辆的年检、保险等费用均由徐某个人支出。后徐某将该车出售给他人,次日即向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谎报假案,称车辆失窃,最终通过运输队获取盗窃险保险金6万余元。对徐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D
徐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徐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车辆的实际拥有者通过名义上的拥有者的名义实施保险诈骗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间接正犯,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特殊主体要求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的相关认定。挂靠经营的机动车辆的实际拥有者对保险标的存有保险利益,是实际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其利用名义上的拥有者的名义实施保险诈骗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多选题]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
一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去了,一直也没有联系过。转眼到了2002年4月,王某仍然音讯皆无。同村去打工的人都传说王某出车祸死了。2002年8月,李某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查明情况后发出了寻找王某的公告,公告期满后,王某仍未出现。法院遂宣告王某死亡。四年后,王某突然回到村里。他听说自己已被宣告死亡之后,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决。法院受理后,裁定撤销了原判决。问题:
1.根据现有条件李某是否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2.法院公告期应该多长?
3.法院受理王某撤销原判决的申请后是否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
4.若在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时,除李某外还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时提出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
[单选题]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习惯法为补充性渊源;在当今中国,习惯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本题中,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而非习惯法,故A项错误。法律事实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本题中,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张老太犯病并不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故B项错误。法的价值包括秩序、平等、自由、效益等。本案中,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这表明法院判决时将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故C项错误。本案中,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而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纠纷实际上是由于规范的理解有别:张老太是按照习惯,马先生是按照国家制定法。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D项正确。
[多选题]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债权额为400万元
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依《物权法》第203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本题中最高债权额限度为40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内抵押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债权额也是400万元,故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应为400万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依《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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