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无需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题目:下列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
解析:选项D: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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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15年中国公民刘某出版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1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收到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自己的小说手稿在某国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折合人民币90000元,并己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刘某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7760
解析: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000)×(1-20%)×20%×(1-30%)=3360(元)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应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0×(1-20%)×20%-10000=14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3360+4400=7760(元)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人员的生活用地
解析:选项B: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场所,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E:公安办公大楼租给企业的用地要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选题]在会计核算中只有坚持( )原则,才能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准确、完整地把握会计信息的内容,从而更好地利用。
可理解性
解析:在会计核算中只有坚持可理解性原则,才能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准确、完整地把握会计信息的内容,从而更好地利用。
[单选题]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可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本案原告是林可,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参与人。由于两个儿童都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所以需要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是这不影响未成年人作为当事人的资格。
[多选题]合伙企业对房屋的占有属于()。
有权占有
直接占有
解析:合伙企业对房屋的占有是基于普通合伙人乙的出资,为有权占有;合伙企业并非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房屋,自始至终未主张过所有权,为他主占有;该房屋当前由合伙企业占有使用,为直接占有。
[单选题]关于税务部门规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解析: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单选题]下列关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说法错误的是( )。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纳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做任何扣除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比照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0000元,包装物租金200000元;
(2)提供10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无需计算具体的金额。
(1)简述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2)简述乙企业如何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
(3)简述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4)简述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单选题]纳税人甲公司采取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后经群众举报,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税务机关发现(),税务机关应当将该企业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甲公司逃避缴纳税款5万元,占应纳税额15%,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未补缴应纳税款
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