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题目: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0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为法定制3年;(4)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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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对重整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不仅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权人也可以提出重整申请
B.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重整申请
C.在重整过程中,享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
解析:选项D:在重整计划未获全部表决组通过的情况下(但至少有一组通过),如重整计划符合法定条件,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批准。如果全部表决组均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强行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
[多选题]乙向甲购买10台新型计算机,双方订立了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计算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计算机,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该约定有效
[多选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有()。
公司董事的提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这些事项包括:提名、任免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单选题]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物的天然孳息,归()取得。
用益物权人
解析: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