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题目: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下题。

解析:《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的合同是可以恢复原状的,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情况中,王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开发商刘某想委托王律师代理房地产开发纠纷诉讼,王律师考虑到自己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王律师发现委托人正在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故向有关单位反映

  •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32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B项错误。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8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多选题]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 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有权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该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

    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解析:构成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3)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包括:(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可以对该行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3)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4)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如罚款或没收的财物)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而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