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题目: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下题。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此外,《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ABCD均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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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国船东的方便旗船乙国籍"艾玛号"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两船员在船舱内斗殴。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如斗殴只涉及两船员个人财产问题,丙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海洋法--港口制度。A错,根据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于位于其内水港口的外籍船舶有管辖权,依国际法享有豁免权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等除外。在现代海洋法实践中,港口国一般在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的基础上采取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在刑事管辖方面,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者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在民事案件方面,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C正确。B错,不是依受伤船员家属的请求。D错,不是依甲国,即船东国领事的请求,而是依船旗国,本题应是乙国领事的请求。
[多选题]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
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权利质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0条规定,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A对。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B错。第39条规定,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对。依第36条的规定是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D错。
[多选题]2012年6月,陕西省镇坪县怀有7个月身孕的妇女冯某被强制堕胎,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义愤。关于计划生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义务
强制堕胎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宪法权利
解析:考查宪法的基本权利和义务。B选项错误,强制堕胎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故B选项错误。计划生育政策未违反"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故D选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公务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时应当予以回避
解析: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68~71条。
[单选题]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解析:A项考查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和更强的约束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违反职业道德的法律职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的责任。A项体现了法律职业道德更强的拘束性,正确。B项考查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的"互相尊重,相互配合"。这一原则表现在同一行业间法律职业人员的配合以及不同行业间法律职业人员的配合。这就要求法律职业人员严格执行职业纪律,互相尊重,但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平等的,法官并不处于领导地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应遵守法庭礼仪。B项说法扭曲了三者关系,错误,当选。C项考查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化。法律职业人员是法律职业道德内化的主体,应当将主动学习与被动学习结合起来,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C项说法正确。D项考查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1)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2)确立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信念:(3)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4)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5)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D项说法正确。
[单选题]王某与张某是朋友。一日,王某为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向张某借车。聚会上,王某喝了大量的啤酒。聚会完毕后,王某驾车回家,路上被交警赵某查出酒后驾车,赵某将汽车扣留,但是在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张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定。原告是汽车的合法所有权人,具有行政诉权,符合原告资格。赵某乃警察.其扣车并将车开回公安局的行为属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C项可采用。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单独请求行政赔偿,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程序。D项错误,判决是针对实体问题的,本案是因为程序不合法,所以,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单选题]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解析: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正确答案为C。
[多选题]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双方可以签订口头劳动协议,且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解析: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68至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