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2.4

题目:2016年1月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烟丝,A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万元,B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5万元代收代缴A企业消费税10.5万元,A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A企业就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属于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销售的情形,需要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抵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A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5X30%-35X20%X30%=2.4(万元)。【应试思路】消费税与增值税抵扣税款的区别: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只要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符合抵扣条件,取得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不管产品是否领用: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即购进的已税消费品(符合抵扣范围)只有被领用,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才可以按照领用量计算抵扣。不需要考虑生产出的消费品是否销售,如果当期没有应纳消费税,则可扣除的消费税继续向下期结转扣除。如果没有用于继续生产,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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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某酒业制造公司生产各种白酒,2012年12月领用上月外购的酒精继续加工成高档白酒,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0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的酒精不含税价1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80%酒精。该公司应缴消费税()万元。(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
  • A、100.25

  • 解析: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白酒,不得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500×20%+5000×0.5÷10000=100.25(万元)

  • [单选题]某酒业制造公司生产各种白酒,2014年12月领用上月外购的低档白酒继续加工成高档白酒,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0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的低档白酒不含税价1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80%低档白酒。该公司应缴消费税()万元。
  • 100.25

  • 解析: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不得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500×20%+5000×0.5-10000=10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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