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E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劳动者死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题目:下列情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有()。
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2)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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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以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单选题]以下说法中,不属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的是()。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具体包括: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单选题](),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5)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6)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7)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8)安全防护设备管理;9)起重机械设备管理;10)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
[单选题]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为止。
竣工验收合格
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多选题]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及建设监理等中介服务单位之问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
设计单位
解析: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及建设监理等中介服务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多选题]以下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需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解析:《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多选题]以下关于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为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该条进一步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该条同时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