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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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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词&注释】

    人民法院(people court)、被保险人(the insured)、《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insurance agency)、保险营销员、保险合同纠纷、有关规定(related regulations)、第三十七条、公司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the civil procedural law of prc)

  • [单选题]()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B.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C.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D.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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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the civil procedural law of prc)的有关规定(related regulations),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所在地或()。
  • A. 投保人所在地
    B. 被保险人所在地
    C. 保险标的人民法院所在地
    D. 保险公司所在地

  • [单选题]现代商业保险公司的两类业务是()。
  • A. 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
    B. 理赔业务和筹资业务
    C. 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
    D. 赔偿业务和给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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