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总目标,关于坚持的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500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平等权利(equal rights)、个体工商户(individual business households)、涉外民事案件(foreign-related civil cases)、社会公益活动(social commonweal)、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人(agent ad litem)、提交答辩状(filing the answer)、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阶级力量对比

  • [单选题]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总目标,关于坚持的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C.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D. 坚持改革开放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多选题]美国国会宪法修正案中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具有重大影响的有:()
  • A. "权利法案"
    B. 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法案
    C. "人权法案"
    D. 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 [多选题]为了扩大业务范围,下列王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加入校友会组织的企业家联合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B. 给自己的老同学发信,告知若是介绍案源的话,将给予案源标的1%的酬劳
    C. 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够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D. 接受诉讼委托后,发现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是王律师的弟弟,于是提出终止委托

  • [多选题]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经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问题: 1.如果赵霞一气之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京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张保最终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起诉。但因受其妻的怂恿,起诉时以王京之妻李兰为被告。人民法院对此是否应当受理? 3.如果张保起诉时以王京为被告,在一审审理的过程中提出王京与本案审判长是同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该人民法院审理,而应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4.如果张保起诉时以超凡职业学校为被告,但在起诉书中指明王京与学校的关系,对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5.如果王京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认为张保之妻赵霞欠妻子李兰5万元逾期未还,要求原告偿还其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6.张保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此时法院该如何处理?
  • A.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的案由是王京拖欠与张保签订的劳务合同的酬金,而张保之妻赵霞并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她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所以,赵霞的起诉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2.李兰虽并非正当被告,但该案起诉条件合法,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被告,起诉人提出的被告只要明确、具体即可。本案中,李兰虽不是正当被告,但人民法院不应妨碍原告行使起诉权。 3.异议不能成立。因为管辖权异议只能在提交答辩状(filing the answer)期间提出,但此阶段可申请回避。 4.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王京为共同被告。王京与张保签订的装潢饭店的合同,虽是以学校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签订的,实际是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合同。根据《民诉解释》第54条的规定,王京与学校应为共同被告;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5.反诉不能成立。因为本诉与反诉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 6.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 [单选题]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 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 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 [多选题]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加拿大人,他们如果要在中国进行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委托律师,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B. 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加拿大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C. 如果双方有协议在先,同意选择适用加拿大民事诉讼法,可以适用
    D. 可以委托加拿大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但是不能以律师身份代为进行诉讼

  • [多选题]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D.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yngyo.html
  • 推荐阅读

    必典考试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