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从业人员(jobholder)、生产经营单位(production-operation unit)、工作人员(staff)、监管部门(supervision department)、各级政府(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法律责任。、日内瓦(geneva)、加尔文教(calvinism)
[单选题]《安全生产法》第六章为“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安监人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章共19条,其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处罚最多。
A.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B. 从业人员
C. 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